作者:艷遇堂堂主 skea總監
2007-11-29


我永遠記得第一次看到伍佰,是在電視螢幕上:
一個帶著電視頭,手裡拿著吉他,在MTV台,左下角黑色的註解寫著:伍佰......。
當時我年紀真的很小很小,還在聽「kiss from a rose」這種歌,才剛懂得初吻的滋味,完全不認識「punk」,也不明白什麼是「搖滾」,然後,我擅自認定「這個人是神經病」,便轉了台。
印象中,當時夜很深,我不明白為何MV中台下的人晃得如此興奮,也不懂為什麼有人要帶著一顆電視頭,甚至把自己的名字叫做「伍佰」。

直到幾年後我交了一個看起來很優雅但其實很台的男友,非常喜歡伍佰,老是在KTV唱伍佰的歌,而我第一次聽見「樓仔厝」這首歌,深深地被一種奇妙的感覺打動。
「樓仔厝」在KTV裡是LIVE版本,我心想:這人長的好像古代猿人,可是他的歌好屌。
我猜,大部分的人都是因為浪人情歌,或是挪威的森林愛上伍佰,而我是被「樓仔厝」啟蒙的。

從此之後,我在KTV成了伍佰的歌迷,但走出KTV之後,戀愛中的我笨到這世界有演唱會跟CD可以聽都不曉得,依然,我並不熟悉伍佰的其它歌曲。
又過了幾年,終於,我遇見了一個伍佰狂熱者,一個在伍佰尚未紅前,就已經知道他很屌,每個禮拜會在LIVE AGOGO敲著酒瓶當小歌迷尖叫,也一手把伍佰唱片做起來的她;她同時還是在我仍是個自大的花瓶,什麼都沒有也什麼都不會的十九歲深深影響了我的人:
水瓶鯨魚。

她借給我珍貴的「伍佰的LIVE」CD,帶我去看有伍佰演唱會,在電視上看見伍佰的演出時我們會一起尖叫,舉著手忘情唱著:「我決定愛你一萬年」;最近的一次是「妳是我的花朵:十五週年紀念」演唱會,我跟同行的朋友一起買了「妳是我的花朵」那朵花,在現場拼命揮著花朵,跟著跳花朵舞,以及在聽到「厲害」時忘情的叫著「伍佰,你最厲害!」。
別的專長我沒有,但相信現場叫的最大聲且臉皮最厚還不斷喊話的絕對是我。
十五週年的演唱會其實也就是在今年夏天,畢竟十二年前我根本連LIVE AGOGO是什麼都不知道,完全沒活過那個演唱會可以抽煙的年代,可是十五週年紀念演唱會的那夜,我們拖著忙碌疲憊熬夜的身軀,卻興奮跳(跳起來的跳)叫了整晚,直到回家時還HIGH得不行,並且不敢讓來不及找去的朋友們知道這件事情的隔幾日,還是不小心說溜了嘴。
伍佰對我而言,從極度的陌生、不解到瘋狂的歌迷行為,這近十年間,我也從一個nobody成為今天的小艷。
不諱言,如果不是伍佰,我不會真正愛上搖滾,也不會打從心底欣賞台客。
伍佰對我而言,就是一個神,不只是偶像,他給了我極大的啟發:
因為伍佰,我開始聽搖滾。
因為伍佰,我認識了布袋寅泰,愛上「Back street of Tokyo」。
因為伍佰,我開始想學吉他(雖然我還不會,但是我一直想要跟伍佰一樣彈吉他開場)。
間接因為伍佰,我成立了「姬八樂團」。
因為伍佰,我們「姬八」非常的努力,只希望有朝一日可以請伍佰來看我們的演唱會,然後我們偷偷立志要讓他坐在「彩虹小沙發」上面,輪流去休息就可以坐在他旁邊。
因為伍佰,我們還立志要.......。(後面消音,要賣關子)

我還記得當伍佰出了「樹枝孤鳥」時,朋友的評語是「嗑瘋了」,我當時不太理解,可是多年後我聽到「樹枝孤鳥」的LIVE版,我渾身起雞皮疙瘩,甚至連跟男友冷戰吵架,他在車上放了這首歌,我也會因為太進入這歌,完全忘了生氣。
我還記得伍佰唱了一句「踏出一步就是你的路」,在我下定決心離婚的時候。
我還記得我在陪好友拍婚紗照時,我們為了要帶著花朵再去參加演唱會所以於附中校園練起了「窩喔喔...妳是我的花朵」舞步。
我還記得當伍佰傳說中的「酒瓶彈吉他」於十五週年演唱會時重現,那瞬間,我感動的顫抖。
我還記得讀到伍佰在詩裡寫下「我是街上的遊魂,而你是聞到我的人」的那個夜晚,我在高樓陽台聞到的氣味。

這篇感想我想了好幾天要怎麼寫,因為再多的言語,都沒有辦法形容伍佰的神,與我對他的感覺;就像你如果不親自去看伍佰的每場演唱會,即使是從DVD或歌裡,你永遠不會知道他有多屌。

可能因為前天看了「巴布狄倫的七段航程」,還有今天看了「未定之天」(the Calsh,龐克始祖樂團)主唱紀錄片的關係,加上這幾年來我有個觀感與堅持逐漸成形:
身為歌迷,我覺得一個好的歌迷(哦,我說的不是因為臉或一時眼誤錯愛偶像的歌迷,我指的是真正的,歌迷),不應該因為你的偶像轉變了風格,唱了不同的歌,用了不同的樂器,寫了不同的歌詞,還是變了一種態度,你就大肆批評,甚至覺得你被背叛了。
事實上,每個我至今天為止覺得很屌的人,他們永遠在進步、成長、轉變,這之中會有陣痛,也可能有迷惘,可是,他們總是會找到一如當初甚至超越的水準、表現或想法,他們只是試著與努力作一個好的創作者。
偶像都是人,我們不應該因為一時我們自己的錯愕徬徨,或冷漠,就冷漠的對待曾經深深感動與支持著我們的偶像;畢竟,我覺得「覺得自己被背叛的歌迷與他們的行為」才是一種背叛。

不過我要講的不是背叛,也不是說人應該愛一個人到老。
而是我們應該永遠珍惜那個輝煌,因為他們留下來了,創作出來了,表演出來了,那些曾經的曾經,永遠都不會消逝。

所以,我要說的是:

伍佰,你是我的神,你是我的花朵,也是我的偶像。
永遠永遠在你面前,我都會是一個小歌迷,因為也只有在你面前,我才會忘情尖叫,不管旁人的跟著唱、跟著跳、跟著流淚、跟著興奮。

而我也會繼續支持你,繼續加油努力。

By the way, we will rock you soon, my dear empire of rock.

小幫手說:感謝小艷的熱情分享,文章出處: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yeanhan&article_id=8232025 ★艷's Styl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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